1.邢某,男,60歲,武漢人,住南寧市青秀區東葛路159號景暉花園,為1月29日確診病例李某的愛人、確診病例邢某的哥哥。1月30日起作為密切接觸者在市級隔離觀察點集中隔離觀察,2月8日采樣后轉入市級定點救治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2.歐某某,男,46歲,南寧人,常住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168號翡翠園小區。曾與柳州市1月30日確診病例有同團旅游、同乘機史,因發熱于2月3日到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就診。接柳州市發來協查函2月7日起進行隔離觀察,2月11日采樣后轉入市級定點救治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3.劉某某,男,43歲,駐馬店人,常住南寧市青秀區仙葫大道天池山小區,為2月9日確診病例龔某某的丈夫。1月24日返回河南駐馬店與湖北黃岡市親戚有接觸史,因喉嚨痛于2月7日到廣西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仙葫院區發熱門診就診,2月10日作為密切接觸者轉入市級隔離觀察點集中隔離觀察,當日因發熱癥狀轉入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青秀分院隔離治療,2月11日轉入市級定點救治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截至2月11日24時,全市累計報告確診病例44例(青秀區30例,隆安縣3例,西鄉塘區3例,邕寧區3例,良慶區2例,橫縣1例,馬山縣1例,江南區1例),累計治愈出院9例,其余35例均在市級定點救治醫院進行隔離救治。目前,有重癥病例1例,危重病例1例,無死亡病例。全市追蹤排查到密切接觸者1849人,正在接受醫學觀察755人。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處于關鍵時期,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是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的重要保障。最近,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明確提出疫情防控期間出現7類涉醫違法犯罪情形的,將依法嚴懲。一是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務人員的;二是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務人員的;三是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四是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尸體的;五是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占用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起哄鬧事、違規停放尸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六是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七是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請善待你身邊每一位醫務人員,他們是你們的生命守護神。讓我們攜手并肩、同舟共濟、眾志成城,共筑阻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銅墻鐵壁。
來源: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